部分医疗服务价格(含病房床位费标准、国家和省定项目之外的新增医疗收费标准、省授权的特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)
|
|
1、书面申请报告
2、有权部门文件依据复印件(尚未申领《收费许可证》的新成立单位需增报单位成立批件复印件)和毗邻地区收费项目及标准
3、经过价格认证的成本资料
4、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
5、《收费许可证》副本。
|
申请(办公室登记,1天)→受理(收费管理处,1天)→与市卫生部门会办(4天)→初审(5天)→相关因素调查(5天)→专家评审(5天)→制定方案(2天)→集体审议(2天)→报市政府批准→批复
|
25个工作日 (不含市政府批复时间)
|
工农产品价格处
|
0815
0816
|
5683219
5683220
|